a2pp3rvt 发表于 2022-11-24 10:25:03

人才绿卡政策

人才绿卡政策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2019年6月份来石工作,2020年2月份取得人才绿卡,2020年5月份在石家庄购买首套商品房,目前已经取得购房补贴。但2023年由于工作变动,可能到省外工作,想问一下取得的购房补贴将会如何处理。如果将购房补贴收回,那2020年5月份——至今,在石家庄工作的近两年内会给发放租房补贴吗?也就是购房补贴在收回的时候,会将2020年5月份——至今的租房补贴扣除吗?还是会将10万元全部收回?另外想咨询一下,用什么方式,什么时间收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22-11-24 11:58:26

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已获得购房补贴的B卡人才在人才绿卡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离开我市的,须全额退还购房补贴后方可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手续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手续。因此,你需要退还购房补贴,退款时间最晚于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手续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手续之前,可向市人社局申请退款。领取购房补贴后包括购房补贴退回的,不再发放房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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