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y 发表于 2020-1-9 09:53:50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您好,我单位有一个女职工是2019年5月份生育,但是因为新农合未断无法上医疗,三个月后回单位上班,公司给上五险同时补缴从2019年1月开始的医疗保险(含生育险);想问这种情况能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谢谢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0-1-10 10:32:36

您好,按9%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医保关系转移前后,按相同费率缴费的,视同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本实施细则自2019年12月26日起实施。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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