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 发表于 2023-5-4 14:32:45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您好!我和配偶名下有两套房子,均有贷款,上个月刚以第一套房子“购买自住住房”的名义提取了公积金,公积金仍有剩余,现在可否以第二套房子“偿还购房贷款”的名义提取公积金?贷款还款已满1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于 2023-5-4 15:01:25

您好,一、提取条件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正常还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提供资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1、职工在本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其他资料。2、职工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省直、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1)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2)借款合同;(3)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了住房贷款的,还应同时提供户口本或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三、提取额度1、还贷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间隔须12个月以上,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取整到百元。2、提前结清贷款的,提取金额为结清日前账户余额,但不超过结清日前与上次提取日后还贷本息之和,取整到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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