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网名 发表于 2023-6-7 10:51:04

咨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宜

咨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宜本人目前是市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市财政统一支付工资和五险一金。在2014年10月之前有省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属于在编人员,期间连续累计缴纳养老保险20个月。现在原单位联系我,说当地要清理养老保险账户,要求将个人部分取出销户或将个人部分转移到现单位,转移的话只能通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渠道。我想问的问题是,像我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将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如果需要的话,该如何办理?如果不需要的话,是不是可以根据本人人事档案中在省外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材料将本人这20个月视同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5月30日的留言回复让电话咨询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中心,但是电话一直没人接。我知道你们工作确实忙,可能顾不上接电话,所以烦请抽空直接回复下。不要再给个电话号码,却一直无人接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23-6-7 11:34:17

您好,工作人员已经与留言人取得电话联系,并了解您的具体工作和缴费情况,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向省进行了请示,与您原工作地省社保进行了联系。经核实,湖南省本级正在对机关事业单位试点制度进行相关清理工作。依据您所述,原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且为在编人员,按国家人社部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建议您在原参保地完成调入我市以前工作经历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后,可按当地政策办理清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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