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空置房的认定
供暖空置房的认定你好,市区购买的商品房很少居住。物业说不交取暖费需要办理空置房申请,空置房要求供暖期每个月电费不能高于20度,想咨询一下20度是整个供暖期的平均用电还每个月的用电?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依据石家庄市制定出台的《关于主城区居民暂不用热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费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20】662号)文件第三条规定:鉴于居民住宅普遍为外墙保温、内墙不隔热结构,房屋之间客观存在导热性,为维护广大热用户的权益,保障供热安全和质量。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是指采暖季无人居住的住宅。结合我市当前供热实际情况,由供热公司依据上述政策制定认定办法:即申请空置房需提供办理空置房业务房屋当年度采暖季的电费流水清单,每月电费不超过20度(如房屋内有耗电量较大的电器应由热力公司到现场进行核实)。若每月超出用电量标准的视为该房屋采暖季内有人居住,不符合申请空置房的基本条件,需缴纳当年度取暖费。如有供暖相关问题,可咨询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311-8858032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