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
生育津贴领取您好,请问我23年4月社保中断,11月继续缴纳,预产期是24年8月底,在生育时未连续缴纳够12个月,还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可以补缴吗?还是可以在缴纳满12个月后再去申请。生孩子后多长时间内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您好,4月26日生育保险科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核实,回复如下:1、根据石医保函〔2022〕54号《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一 、将《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 则》(石医保规〔2019〕1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调整为生育前 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9%费率标准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2.如还有生育保险待遇问题可拨打89876006转生育科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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