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社办企业员工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关于原社办企业员工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您好,请问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社办企业职工,现在企业已经关闭,已到达退休年龄,请问能否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如果可以,怎么办理? 您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因不清楚您以前是否参加过养老保险,请您根据政策规定和您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一次性缴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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