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医保局下发的冀医保函202410 号文件县里什么时候实施
关于河北省医保局下发的冀医保函202410 号文件县里什么时候实施关于河北省医保局下发的冀医保函(2024)10号文件,自4月1号实行。县里面什么时候实行呢? 您好,根据河北省医保局、河北省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归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医保函10号)精神,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定价程序,目前正在对县级和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测算。市医保局将加快核定进度,尽快出台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县级指导价格。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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