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家庭收入审核依据不充分不合理
公租房家庭收入审核依据不充分不合理接到长安区街道办电话通知,本人工资超过规定的收入取消资格。经与工作人员了解评审依据调取的是个税APP中收入,但该收入未扣除社保和公积金。我是单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按咱们网站互动解释:如果由单位统一缴纳社保等保险收入额则为扣减社保等专项扣除后的收入。按此解释我每月收入未超额3585元。经与工作人员沟通未果,故在此提出建议,明确相关制度或将该条写制度让工作人员执行有制可依,避免制度留白。另需建立申诉通道让实际符合资格要求租户有口可言,让政府惠民政策执行更加有温度。 您好,外来务工人员收入条件为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额低于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执行家庭月人均3585元以下,“个税”调档结果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均不予保障。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即个税调档信息中收入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是实际工资薪金,即个税工资薪金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工会费”后的收入额。经与您核实,扣除上述本人缴纳的专项扣除后,仍超过目前收入界定标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