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 发表于 2024-7-25 11:54:51

关于女方生育使用男方医疗保险的咨询

关于女方生育使用男方医疗保险的咨询您好!以下是我的问题!1:石家庄关于【产前检查】(比如5周,11周的时候去医院的检查)的政策有没有优惠津贴之类的,如果有,需要什么条件,申请流程是什么?2:我老婆现在没有在石家庄参保,是否可以用我的医疗保险?如果有报销的比例和额度是多少?3:如果可以用,住院生产的费用和产前检查的费用都可以报销吗?4:现在去医院【如:市四院】是否可以使用支付宝的电子社保卡,直接报销?如果不可以,个人垫付以后怎么走报销的流程呢?谢谢!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4-7-25 12:08:43

您好,工作人员于7月25日与您电话沟通核实,根据您的诉求解答了相关生育政策,我们做了如下工作:根据《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石医保规〔2019〕1号)第十七条 两项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分别为:(一)自然分娩2000元;(二)难产2500元;(三)剖宫产3500元;第二十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择按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的50%享受待遇或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限额报销规定享受待遇。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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