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发表于 2024-8-15 11:23:51

以旧换新实施细则7月1日电话咨询商务局新能源营转非车辆问题,答复是目前在个人名下即可那么7月25日后新规定有变化吗

以旧换新实施细则7月1日电话咨询商务局新能源营转非车辆问题,答复是目前在个人名下即可那么7月25日后新规定有变化吗7月1号11点打电话咨询的说营转非车辆只要在个人名下即可。那么现在买完车,要申请补贴,旧车符合年限和规定要求,新车也符合相关要求,想问一下7月25号之后对于在个人名下超过3年不存在套补情况,规定还是一样的吗?

市商务局 发表于 2024-8-15 12:34:46

您好,根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标准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311-86689478、86689432、8668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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