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肥皂净含量标识
咨询肥皂净含量标识第一个问题:肥皂标识净含量100克,后面加了±10克。实际净含量只有90克。这个‘±10克’允许标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请告知下。第二个问题:肥皂标识‘包装时净含量100克’,消费者买到后称重净含量只有90克,请问肥皂是不是生产出来后会缩水减少克重呢。标识‘包装时净含量100克’,消费者买到后称重净含量只有90克,是不是不属于计量短缺行为呢。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 1.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的规定,定量包装商品不允许标注正负误差。 2.按照普通定量包装商品允许短缺量,100克商品允许短缺量不得大于4.5克。由于肥皂随着生产时间长短,存在水分流失情况,最大允许短缺量需要专业技术部门对商品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技术规范进行计量检验确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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