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坯房未入住,未收到供热报停通知,供热公司拒绝免费办理报停
毛坯房未入住,未收到供热报停通知,供热公司拒绝免费办理报停高邑县石府秀麓壹号小区,毛坯房未入住,未收到供热报停通知,望各位领导协调解决免费办理年度供热报停,谢谢。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高邑县住建局调查核实,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四十条: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满足符合报停条件用户的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要求。”供热公司为确保用户第一时间获取供用热信息,已通过公众号、张贴通知等方式广而告之该用户未按时间要求节点办理暂停供热业务,需依法依规缴纳采暖费、违约金等费用。目前供热公司报停业务流程已关闭,无法办理报停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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