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u9o0qt 发表于 2024-12-18 08:55:49

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您好,请问已经申请到B卡人才公寓并居住后,在此期间工作发生变动,处于离职待业阶段,可以继续在人才公寓居住吗?是否需要按照市场价格缴纳房租继续居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24-12-18 09:27:35

您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人才公寓。1、人事关系已调离且不在我市工作的;2、本人所在单位注册地或纳税地迁出我市的;3、本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4、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分配的人才公寓居住的;6、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人才公寓租金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寓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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