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李 发表于 2025-1-15 20:10:31

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本单位为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去年七月份新入职一名人员,试用期一年,当前仍处于试用期,在计算其住房公积金时,工资基数是否应包含年底的一次性考核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于 2025-1-15 21:05:31

您好!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宜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缴存基数下限的,缴存单位可向所属管理部申请降低缴存基数,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在此上下限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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