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丘 发表于 2020-4-26 16:59:39

公积金补交

公积金补交您好,我有如下几个问题:1.2020年5月第一次缴纳公积金。请问贷款时,需要从5月到11月缴满才能贷款吗?还是补交之前的6个月就可以贷款?2.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只能写自己的名字吗?是否可以写兄长的姓名?3.兄长在外地有房定居,同我一起在本市买房,如果写他的名字,算第二套房吗?本人没有房产。4.房产证如果只写自己名字,偿还贷款时,是否可以让兄长和自己一起还房贷,提高还贷能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于 2020-4-27 10:28:25

您好!1、根据规定,自贷款申请日期之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应从开设公积金账户后的正常缴存年月算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日期之前的补缴年月不计入缴存年限。2、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作为参贷人。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情况,共有人必须为夫妻关系(父子、母子等其他形式共有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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