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 发表于 2020-5-23 11:18:57

预售合同中的不动产登记事

预售合同中的不动产登记事《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第(二)款,“因出卖人(开发商)原因,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取得不动产证的”有两种处理方式供选择,出卖人(开发商)回避了第1种处理方式“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采用了填空式自己打印的第2种处理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请问:这种选择符合要求吗?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于 2020-5-28 17:40:00

你好!合同由开发商出具并由双方签订,具体条款由双方协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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