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 发表于 2020-5-27 21:37:46

关于公租房资格问题

关于公租房资格问题我在石家庄申请一个公租房,由于对公租房相关条款不清楚,目前导致资格不符合。导致原因:原来在单位签署的是劳务派遣,派遣单位在高新区所以最开始申请公租房在高新区,现在我跟原来单位直接签署的劳务合同现单位在裕华区,签完合同后今年小区物业告知我不符合条件。   目前希望有关部门领导给协调一下,首先我对这个条款不了解,现在了解也是给高新区和裕华区的相关部门还有保障房相关人员打电话了解得知是因为签合同地址变化导致条件不符合,这个变更不应是考核条件,应审核变更后提交资料是否符合。本来惠民、利民的政策现在有点变味。如果按此条例重新提交资料满足后,在从新摇号安排住房,有点太劳民伤财了,如果真的把符合条件的人请退出去,咱们这个政策真的应该变一下,变得更人情化更暖心一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于 2020-5-28 17:08:21

你好!资格审核由当地区政府负责,请向所在地区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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