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影 发表于 2020-1-17 23:10:03

生育津贴补助

生育津贴补助2019年11.26号之前生育的,生育津贴按之报销,之后的按生育前必须连续交满12个月,我认为应该改为11.26号之前怀孕的,因为有一部分人,是因为能报所以要的孩子,这都怀孕7.8个月了,现在给通知说不能报,我觉的不合理,希望您能考虑一下。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0-1-19 14:25:22

您好,按9%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医保关系转移前后,按相同费率缴费的,视同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生育津贴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