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政策
安置政策本人07年退伍08年安置到交通局,交通局当时以人员太多没有岗位为由只把关系落进去了让回家等通知,期间一直无人答复此事也没有给过生活费也没有给入社保,直到17年交通局打电话通知过去说要买断,我表示想要工作,交通局给的回复是现在的政策是买断要不然连这点钱也拿不到,我想问问确实有这个规定必须得买断吗?而且当时因为上不了班,我从10年开始自己出钱上的社保,买断只给了9万元,而且10年之后的社保费用是不是应该补给我。 您好,由于所述信息不详,无法进行具体核查。建议本人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工作流程进行个人诉求登记,根据所提供详细信息进行深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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