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休干部护理费的咨询
关于离休干部护理费的咨询请问,今年离休干部护理费的标准是怎样的?谢谢! 您好,离休干部护理费情况说明如下: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冀组字2019﹝13﹞号)文件精神,我市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4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7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
上述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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