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0-8-3 16:30:00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我是2018年5月份开始安排上的保险,2019年2月份生完孩子,2020年3月底报的生育津贴资料,但是告知不能办理。可是同等情况的朋友就报下来,所以想咨询一下我这是哪里不符合政策,这边的保险公司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就说不符合政策。可是政策规定的是生产完不足10月的,在连续补交12个月就能申请领取津贴的。实在不知道哪里不符合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0-8-4 11:26:53

您好,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具体请详询生育科 ,电话:8382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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