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 发表于 2020-8-4 15:36:26

关于新媒体网红培养事宜

关于新媒体网红培养事宜您好,我是一名石家庄本地的新媒体从业者,看到咱们发布的新媒体网红培养相关文件政策,我十分有意向响应政府政策,开展新媒体网红直播培养事宜,我想咨询一下,我想以培训机构(MCN)或其他机构形式开展,进行招募培训,这样形式可以吗?需要哪些相关内容或者有什么要求呢?

市商务局 发表于 2020-8-4 21:00:44

您好,新媒体网红具体培训计划正在抓紧制定完善中,请您及时关注我市商务局、人社局网站信息,了解进展情况。如您有较好的资源,可与我市商务局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处联系,及时进行对接。联系电话:0311-86689484,办公地址: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821室。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新媒体网红培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