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发表于 2020-8-21 09:41:44

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情况如下
于2019年9月从第一家公司离职,失业保险交至2019年9月
入职第二家公司后没有缴纳社保,于2020年3月离职
如上所述,截至2020年3月,失业保险交至2019年9月(缴费年限超一年),目前处于未就业状态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吗?如果可以,补助标准是什么?可以申请从几月开始的补助金?

市就业服务中心 发表于 2020-8-21 10:37:33

您好!失业补助金政策仅限于正常参加失业保险,今年3-12月期间停保,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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