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发表于 2020-9-23 21:04:04

上次回复有问题

上次回复有问题我的咨询是:本人家庭已有一套临街门脸房,房产证写的是商住房,再买普通住宅时,石家庄范围内是按第几套房来征收契税?

市税务局 发表于 2020-9-27 16:02:12

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购买商住房的,需要由产权登记部门确认房租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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