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柒 发表于 2020-11-28 10:22:06

应届硕士研究生见习期问题

应届硕士研究生见习期问题您好,我是今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无工作经历,考入新乐市一事业单位,在人社局签合同时要求有一年的见习期,我在网上查看是硕士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制度,只有本科和专科才有,请问人社局要求的见习期是否合理?有无相关政策支持?谢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20-12-2 16:11:32

您好: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条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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