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内是否可开展线上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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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3 | 回复1 | 2021-2-3 14: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宅小区内是否可开展线上经营行为新华区植物园街19号国源和天下小区有业主在园区内开展“橙心优选”“多多卖菜”等线上经营活动,无营业执照,只在平台上注册即可售卖,此类活动是否允许?如允许,流程如何办理?如不允许,由哪些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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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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