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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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4 | 回复1 | 2021-2-5 15: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育津贴我是2014年2月开始缴纳保险的,2018年7月-2019年1月由于换工作中断7个月,2019年2月补缴这7个月保险并继续正常缴纳,2019年11月17号生宝宝,准备齐材料后单位去申领生育津贴告知不能领取,交了好几年保险难道要白交吗,换工作中断的又不是故意中断,补缴就不算缴纳吗,为什么不能申领生育津贴,请帮忙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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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1-2-5 15: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费率按9%单位之间调转,欠费不超过6个月,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欠费超过6个月的,从恢复参保月开始计算。
欠费期间生育的1,不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享受待遇。 2,欠费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也不能享受待遇。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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