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一家高新企业咨询员工社保缴纳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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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8 | 回复1 | 2021-2-21 13: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乐市一家高新企业咨询员工社保缴纳地的问题我是一家注册在新乐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随着企业的发展,公司引进以及要引进大批户籍在石家庄市乃至省外,比如京津的人才,但是在引进人才过程中出现了一下阻碍因素,势必会影响公司发展,这显然不符合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大方向。
具体为:公司引进的石家庄市或国内其他城市的人才,社保缴纳地必须在新乐市,有很多人原先在北京、省会城市已经缴纳社保,他们无法在石家庄市续缴,强制必须缴在新乐市,这制约了公司外部人才引进。
请贵部门从支付企业发展的角度、结合社保未来的统筹趋势,真真正正的务实的帮助我们解决现实的障碍。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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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保险中心 | 2021-2-22 16: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且应该在纳税地随工资发放缴纳。如果企业聘请的是专职人员,应该依法缴纳,如果是兼职人员,在外地已参保,则可凭参保证明继续在外地参保,不必在当地参保。但工伤保险不参保的话,职工发生工伤后,将面临工伤待遇由企业支付的风险。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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