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结算期内做人员减少,可能是系统原因,医保中心未收到我公司申报提交的内容长安区医保在结算期内做离职人员减少,但因为网报系统原因,长安区医保中心未收到我公司申报提交的业务请求,因此未能减员成功,产生了费用,离职员工不承担本次的费用,这种情况怎么办?去医保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回复:结算期已过,没有办法了,只能等着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