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障房政策咨询本人2019年3月依据外来务工人员条件在高新区太行街道办事处提交保障资格申请,2019年5月参加摇号,2019年6月入住天山熙湖保障房。近日高新区房产处蒋姓女工作人员电话(85095016)告知我,称因我工作单位由高新区变动到桥西区,故要取消我的保障资格,并要求我退房。本人认为不合理,不合规。本人查阅石高保办【2019】3号文件,本人目前依然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且文件中并无明文规定工作地变动到市内四区,即需退房的字样和指示。故请相关单位给予解释,是否此工作人员是参照文件执行的,参照的是哪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