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漏雨问题尊敬的各位领导!我们是桥西区工农路16号交通局宿舍的居民,小区房屋漏雨问题在去年已反映过,依照回复我们找过街道办,住建部们,居委会,居委会又找到小区原单位,原单位说产权已归个人不予负责……最后一次您们的回复信息说:经了解我们宿舍产权属于交通局大件运输公司,非个人产权。我们是有房本的,怎么就不是个人产权呢?一圈下来事情并没有得到解决,雨季过去了,此事也就搁置了。前不久的一场雨下的不是很大,三楼的邻居又打电话说雨水漏到他家了,我们也很无奈,只能再次旧事重提,打扰各位领导了。综合相关部门的回复信息来看:我们小区属于D级危房,不在旧房改造范围内,需列入拆迁改造,但又没有拆迁计划,房屋漏雨长此下去怕会发生其他不必要的事情,请问这样的小区该何去何从???政府对于D级危房的政策又是怎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