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资料准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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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7 | 回复1 | 2021-4-6 21: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资料准备问题本人工作单位在石家庄,2017年底开始在石家庄缴纳住房公积金,于2017年6月在老家保定购买二手住房一套,办理的商业贷款。因还贷压力大,所以想按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偿还贷款。电话咨询公积金中心客服,说是需要提供的资料中包含在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因为是买的二手房,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同时因在邮政银行贷款后将不动产权证书抵押在银行,贷款未还清之前无法取出不动产权证书。也就导致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无法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请问是否可以用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者扫描件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不可以,那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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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缴存职工在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人提取时,需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购房屋有配偶以外的共有权人提取时,同时提供共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时,另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在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本;在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购买商品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偿还购房贷款的,在还贷期内可以按还贷的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还贷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还款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因偿还银行商业贷款提取时,需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绿色)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借款合同;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原件、夫妻关系证明、银行还贷系统打印近三个月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提取职工银行卡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或本人就近到我中心各辖区管理部前台业务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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