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否跨区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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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6 | 回复1 | 2021-5-11 09: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积金可否跨区提取我想咨询两个问题,(一)我缴纳公积金是在桥西区,但我想在栾城区提取,是否可以?(二)我2020年用商业贷款买了房,且已开始还款了,现在是否可以“以购房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及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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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您好!
    职工购买本市行政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在签定正式备案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后,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购房合同购买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职工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坐落在县域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坐落县域还需提供正式首付款发票),以上材料的原件及提取职工银行卡交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或本人就近到我中心各辖区管理部前台业务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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