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地区内企业职工医保调转中断及补缴

[复制链接]
查看109 | 回复1 | 2021-5-11 15: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地区内企业职工医保调转中断及补缴石家庄企业女职工,在岗并交纳4年五险后离职,现医保暂停,想知道医保中断几个月内新单位补缴后,不影响医疗报销(且视为连续缴费)、生育保险报销及津贴(预产期2021.10.01)?入职新单位后,需不需要满足连续缴纳医保一定时间才可继续享受两项保险?还是补缴后即可正常享受两项保险?如果需要满足一定时间,那时长为多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市医疗保障局 | 2021-5-12 15: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按9%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医保关系转移前后,按相同费率缴费的,视同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本实施细则实施之前生育的按原规定执行。已电话解释了相关政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1

主题

0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