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中没有考虑共享电单车实际情况的建议在非机动车新规中,电动车在人行道上逆行需下车推行,这项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考虑不周的地方。共享电动车在没有给电的情况下,推行会遇到较大的阻力,推行非常困难,这迫使骑行人在推行过程中拧动车把给电,但共享电动车的给电控制设计粗放,给电推行极难控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建议:1、能否对共享电动车的永磁电机进行改良 2、若不能改良,建议不予许共享电动车逆行,只能沿着逆时针方向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