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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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3 | 回复1 | 2021-5-30 17: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育津贴您好, 我是2020年8月上的职工社保,医疗保险参保月份显示9月,现在怀孕了,预产期在2021年8月,石家庄的新政策是连续缴纳12个月才可享受生育津贴,正好在生产当月也就是8月份我才是缴纳的第12个月,这样我能领生育津贴吗?如果不能领,有没有什么补救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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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1-6-4 18: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按9%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医保关系转移前后,按相同费率缴费的,视同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本实施细则实施之前生育的按原规定执行。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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