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7年7月到石工作,19年3月申领绿卡,22年7月到期能否延期的咨询本人于2017年7月到石家庄工作,19年3月第一次申领到绿卡,绿卡有效期为2019年3月-2022年7月(从17.7起算5年),而后同年2019年56月份申领到绿卡的同事有效期皆按申领日算起,那么我这种情况是否也可以申请延期,同样按申领日期算起有效期至2024年3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