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您好,我对本条例有如下建议: 1.第八条应适度放宽重点区域可饲养犬只目录,允许饲养金毛、拉布拉多等常见且普遍的温顺中大型犬,为其办理证件,且可适度增加对中大型犬只办证费用及增加主人签订的养犬承诺书内容与犬主责任。变堵为疏,引导中大型犬主人为其爱犬办理证件,方便统一管理。不再以犬只肩高体长作为约束,更应考虑犬只性格品性,体型大不等于会伤人。 2.第二十条,既然已经修订了条例,就应该同一区域内养犬执行统一政策,不应再允许社区、物业、村居委会等单独定立其他限制或禁止类条款。 以上建议望贵单位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