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御江景城不准办理空置物业费,空置房也要收全额物业费,这合理吗石家庄御江景城舜鑫物业公司不准办理空置物业费,空置房也要收全额物业费,这合理吗?根据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房屋,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公司推说“交房的时候,业主签订了合同,上面说的是要交全额物业费。”所以城舜鑫物业公司不准办理空置物业费,空置房也要收全额物业费。这是不是不合理?领导能不能查一下。 顺带问一下,交房时不签订合同,是不给交房的,是不是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