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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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1 | 回复1 | 2021-9-2 21: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医保待遇问题您好,我从2015年开始连续缴纳了6年职工医疗保险,目前也一直在缴纳,但是近期有全职进修的需求,我的问题是如果在进修期间无法缴纳职工医保,那么会不会影响退休后的终身医保待遇,目前石家庄市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要求是要求累计缴纳年限还是连续缴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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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用户4 | 2021-9-6 18: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咨询服务科回复;中断医保关系后,恢复参保时,30周岁以上参保职工应自30周岁开始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就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期间、出国留学期间除外)。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的参保职工可以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退役军人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的,补缴欠费后,给予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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