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职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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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2 | 回复1 | 2021-9-18 16: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评审职称的问题你好,我中专毕业,参加工作已近20年,2007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可否满足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中关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相关规定,具体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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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 | 2021-9-22 16: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桥西区人社局】答复:根据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职改办<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一是严格参评范围。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系列(专业)组织申报;二是实行指标控制,根据省下达指标,市职改办进行分解后,县区部门按照分解指标进行申报;三是坚持评审标准条件。如申报相应专业助理职称,根据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考核认定程序中规定:(一)个人申报。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而后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省职改办统一制定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两份)并逐项认真填写。同时提供个人申报材料:
1、毕业证原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2、一寸免冠近照3张(2张粘贴在考核认定表,1张用于办理资格证书);
3、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相关业绩材料,例如教师的课时量和教案,工程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建设的佐证材料,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或代表作,农业技术人员从事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的相关材料,文化艺术人员的代表作,以及其他能够反映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的材料等。
(二)用人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成立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业绩、贡献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在用人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考核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填入《考核认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管理层级逐级上报,非公企业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直接报送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
还可电话咨询:0311-6608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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