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慢病资格由于身体疾病原因,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咨询社保部门,非本人意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所在区社保局负责为失业人员上医疗保险。想咨询这样是否影响原来的慢病资格?如果影响,是不是不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