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恢复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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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1 | 回复1 | 2022-1-11 14: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烈建议恢复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购房时不得已采用了商业贷款,但公积金也一直正常交着,始终不能真正发挥公积金的作用,商业贷款利率高,造成很大的家庭负担。真切希望能完善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作用。(另,现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和当前石家庄房价严重脱节)希望领导考虑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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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用户1 | 2022-1-12 09: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我中心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目前,全省已全面停止办理该项业务。该业务是否恢复办理需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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