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毕业后参加工作,试用期未缴纳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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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2 | 回复1 | 2022-1-24 10: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8年毕业后参加工作,试用期未缴纳社保问题您好,本人于1998年7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本市某单位参加工作,企业编制,试用期半年,并于1999年1月转正。后于2012年转为同一单位的事业编制。现单位人事部门说由于1998年时国家政策不强制要求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所以本人社保首次参保日期虽然是1998年7月1日,但单位是从1999年1月转正后才开始为我缴纳社保费用的。由于本人现在已是事业编制,涉及参加工作时间问题。单位说按照现行政策,参加工作时间应当从实际缴纳社保费用时间,即1999年1月开始计算,而不是从首次参保日期1998年7月1日开始计算。本人现咨询,鉴于98年时国家政策并未强制要求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而本人确实是从1998年7月就参加工作了(只是有半年试用期),首次参保日期也是1998年7月,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应当从1998年7月算起?单位是否还需补缴1998年7月-1999年1月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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