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纸质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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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99 | 回复1 | 2022-4-25 17: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纸质材料提交受省内疫情加重影响,为避免人员过多接触与交叉感染,建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取消纸质材料提交(参考了市科技计划的申报模式),企业网报后(企业对网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负责)进行专家网上评审,通过网评的企业再由当地区县科技局通知补交纸质材料,对其进行严格把关与核查,纸质审查无误方可进入最终认定名单,进而递交省工作小组备案后进行公示。该方案的好处:一是减少了企业与科技部门的工作量,提高申报效率;二是避免过多人员接触,配合做好地区防疫工作;三是节约纸质资源,响应无纸化办公;四是也同样可以保证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质量及其材料真实有效性。对于大量未通过认定的企业,该方案既能节省企业的申报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也能节约纸质材料成本;同时还能给科技部门工作人员减少材料初审的工作压力;最后在保证高新技术企业质量的同时,还能促进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上个人拙见,如有不妥,还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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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 | 2022-4-26 16: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关注。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1年度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企业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申报;纸质版材料按照国家高企网站申报材料及本通知内容清单逐项打印,装订成册,交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留存备查。省认定机构采取无纸化评审方式,不再收取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与服务便利化的通知》有关“改进高新技术企业档案管理”要求,“继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过程中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电子化。对于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存档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有争议的企业档案除外)”。因此结合目前我省有关高企申报要求,今年的高企申报通知尚未出台,按照2021年通知要求,还需要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留档备查。同时,此文件也提出了“推动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网络评审试点,规范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流程,推行电子材料备案制度”,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也会积极向省科技厅反馈,建议省科技厅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推行电子材料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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