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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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69 | 回复1 | 2022-4-27 12: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2021年度退役士兵,听说2021年度退伍的  石家庄不分区县一次性经济补偿都是统一的标准义务兵5.1w    各区县到底应该按什么标准发放   发放前是否应当告知我们计算标准 以及核对数额,当地并没有  2021年度退伍的  是否按照2020年度乡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以及发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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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我省相关规定:义务兵发放金额为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国家发放的2年退役金)。士官发放金额为(安置地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9000元)÷2×20%×(实际服役年限-2年)。其中,服役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2021年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2020年安置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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