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转业安置地点及驻地事业编家属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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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61 | 回复1 | 2022-7-7 15: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军官转业安置地点及驻地事业编家属随调问题您好,本人为随军家属,在驻地的一个事业单位工作,老公为军官。我和老公的户籍都在河北衡水枣强县,如果我提前把户口迁到石家庄市区,那么他可以转业到石家庄吗?需要我的户口满几年吗?他转业后,我可以随调到石家庄安置事业编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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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并进行政策解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19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保障法》第29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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