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佑大厦停车场物业违反对残疾人驾驶员免受停车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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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1 | 回复1 | 2022-8-27 08: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恒佑大厦停车场物业违反对残疾人驾驶员免受停车费的规定您好!我是石家庄裕华区的一名残疾人驾驶员,同时也是恒佑大厦的业主,在2022年1月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无障碍停车位免收停车费的通知》,我持石发改收费【2022】17号文件与所在物业(河北茂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田经理)沟通,在我装修的2个月左右没有收费,但现在对方坚持要对我收费,从2022年8.24日开始,我2天出门都是拨打110后才能通行,2022年8月26日我再去时,发现物业把我的车牌入了黑名单,我现在都回不去了。请问恒佑大厦停车场是否有权力拒不执行石发改收费【2022】17号文件?如果物业继续这样损害我的合法权益,贵单位是否能够对其进行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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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和公用事业价格管理科回复: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无障碍停车位免收停车费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2】17号)文件规定:“一、无障碍停车位的免费范围: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本人驾驶的机动车(含交警部门挂牌的残疾人代步车,下同)。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残疾人乘坐的机动车。 二、免收停车费办法:缴费时向停车场管理人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车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自觉遵守停车规章制度,免收停车费。 三、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其他车辆不得占用”。由于疫情原因,我们与留言人进行了电话联系,您对文件政策表示理解和支持。同时,建议您将违反政策的情况举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热线:12315,也可直接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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