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以下事业编制人员职级并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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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1 | 回复1 | 2022-8-30 19: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县级以下事业编制人员职级并行的要求本人于2018年3月参加工作(缴纳社保),2019年9月通过石家庄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取得事业编制管理人员身份,现2022年8月,工作已满4年,现职满3年,是否有资格晋升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另对有工作经历人员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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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1]29号)中职员等级晋升基本资格要求,晋升八级职员,应当聘(任)九级管理岗位或者九级职员4年以上。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感谢您的留言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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